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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关于开展妇女创就业支持“川慈美好·锦绣计划”项目(第二阶段)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21 11:14 浏览次数:130

各市(州)慈善(总)会:

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层社区妇女创就业工作,助力困难妇女群体提升职业技能、增强发展能力,根据前期“川慈美好·锦绣计划”项目整体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,现启动该项目第二阶段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四川省各市(州)慈善(总)会须联合项目执行机构(社会组织)共同申报,每个市(州)申报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

二、申报单位基本要求

(一)市(州)慈善(总)会

1.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.按时参加年度检查,近两年年检合格;

3.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,包括财务管理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;

4.具备项目管理与监督能力,能够按要求拨付资金并监督项目执行。

(二)项目执行机构(社会组织)

1.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.按时参加年度检查,近两年年检合格;

3.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,包括财务管理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等;

4.具备开展妇女服务、创就业赋能或社区服务等相关项目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;

5.有稳定的项目执行团队,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

三、项目要求

以本地社工站/公益慈善阵地/民政服务站/社区中有需求且有意愿的困难妇女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,围绕职业技能学习、创就业赋能等内容开展服务。每个项目支持一个点位,具体要求如下:

项目内容

指标要求

服务人数

50人/站点

赋能课程

≥16课时

在地创就业特色主题活动

≥1场

创就业成功案例

2个/站点

项目服务周期为2026年6月至2026年10月(执行期5个月,具体执行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调整)。

四、资助标准

项目预算资金34万元,拟支持17个项目点位,每个项目资助资金2万元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(纸质版及电子版):

(一)资格审查材料

1.市(州)慈善(总)会: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、近两年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、财务管理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;

2.项目执行机构: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、近两年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、财务管理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。

(二)项目申报书

按附件《“川慈美好·锦绣计划”项目(第二阶段)申报书(联合申报)》要求填写,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

(三)其他申报材料

执行机构可提供过往开展妇女服务、创就业赋能或社区服务等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(如合同、照片、总结等),供评审参考。  

六、申报流程

(一)提交申报资料

2026年4月3017:00前,将Word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,盖章纸质版材料(含资格审查材料、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)邮寄至总会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二)资格性审查

总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核。材料不齐全的,视为无效申报,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。其他能力要求(如项目经验、团队稳定性、项目管理与监督能力等)由评审专家在评分表中综合评判。

(三)项目评审及审议

项目评审采用线下或线上陈述方式进行(申报单位可自行选择)。每个项目建议10分钟陈述、5分钟答辩,评审专家现场评分。拟资助项目名单经总会内部流程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确定。

(四)签订资助合同

总会与市(州)慈善(总)会及对应的项目执行机构签订项目资助合同。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当地市(州)慈善(总)会,由其承担项目实施管理责任,统筹项目运行、拨付资金及按要求向总会提交项目相关资料等工作。

七、项目方案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

(一)提交方式

电子版(Word版申报书)发送至总会邮箱:scfbdd@sccspt.org.cn,纸质版(盖章件)邮寄至: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。

(二)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钟老师;联系电话:028-63922750。

 

附件:“川慈美好·锦绣计划”项目(第二阶段)申报书(联合申报)

 


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

2026年4月21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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